昨日(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试点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沙海林今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增值税扩围试点对上海服务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将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沙海林表示,上海非常有幸能够作为国家增值税扩围的试点,这个试点对上海来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突破,对上海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同时说,上海方面还在研究具体的方案。
上周,财政部、商务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合作协议。沙海林介绍,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是在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商务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的,主要的范围包括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和在浦江沿岸地区。他透露,这项试点具体将以项目化推进。
据悉,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力争通过3至5年试点,带动试点区域服务业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上海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探索突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为全国服务业发展累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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