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终结中国税收中的重复征收,降低企业税负,使税收更为科学、合理、中性,这次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是一个步骤,增值税还得继续转型、继续完善、继续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目前中国的商品税中,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其后果是,营业税本身存在严重的重复征收,而增值税企业也无法通过抵扣购进商品和服务的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按照国税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的分析,科学的增值税解放了中国制造业的生产力,带来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而中国服务业则受制于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困扰,举步维艰。因此,解决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出路,在于将营业税彻底并入增值税中。
营业税是针对经营者的营业收入征收的税种,一般以营业收入的某一比例征税,经营者会将税收加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传导到下游的企业或终端消费者。虽然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但是,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税上加税,税滚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税负越重。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4次,其税率如滚雪球一样至少加到20%,成为重税。
营业税的重复征收,是营业税与生俱来的缺点,有此严重缺陷而长存不废,仅仅是因为它征管简单,征收成本较低。在国外,为了减少重复纳税,企业普遍采取与供应商纵向联合的组织形式,将原材料供应与制成品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全部内化、整合到一个企业中,以减少流转环节。这种应对措施既不利于专业分工和协作,也使小微企业处于更为不利的境地,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
针对营业税的严重缺陷,一些专家学者和财税官员就努力寻求一种不存在重复征税的更加合理的商税,他们发明了增值税。1954年,法国国税总局局长助理莫里斯。洛雷则推动了增值税的制定与实施,成功地以增值税取代了营业税。莫里斯。洛雷增值税的原理是,在生产和销售的每一道环节都征税,通过销项税与进项税的抵扣机制,每个纳税人只就产品的增值纳税。增值税成功地解决了营业税累积、重复征收的弊端,使税负更加中性合理。
莫里斯。洛雷被称为增值税之父,他创设的增值税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被很多国家采用。1979年,增值税进入中国,在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小范围试点,1994年《增值税暂行条例》发布后,中国增值税基本与国际接轨。
虽然中国建立了增值税制度,但当年的税改仍然留下了不尽如人意的尾巴,这就是在以增值税取代了一部分营业税的同时,还保留了营业税,在以劳务、不动产转让和无形资产转让三个领域仍然实施营业税。营业税的保留,不但造成营业税内的重复征收,而且造成增值税企业无法抵扣营业税的问题,也属于重复征收。经过近二十年的实施,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优劣清楚地体现出来。实行增值税的行业,摆脱了以前营业税重复征收的压迫,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而仍然实行营业税的行业和产业,则仍然深受重复征收的制约。取消营业税税种,并入增值税的呼声一直高昂。
虽然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不过将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并不一定会降低税负。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税率要高于营业税,所以,也很有可能经过合并后,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重复征税减少了,但另一方面税率却上升了,使原营业税负担者的税负反而增加。这正是一些企业对于营业税转增值税心怀疑虑的原因。所以说 ,营业税改增值税,既终结重复征税同时也真正降低税负,应是改革的关键。
另外,虽然营业税转型将终结这个税种造成的重复征收,但因为我国实行的生产性增值税本身对于企业购进生产资料的税收不予抵扣,所以我国的增值税仍然是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这就是说,要真正终结中国税收中的重复征收,降低企业税负,使税收更为科学、合理、中性,这次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是一个步骤,增值税还得继续转型、继续完善、继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