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11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第65号令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也已经正式实施。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于11月2日就增值税改革的相关话题进行专业解读。施老师提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环境不是特别得有利,需要我们真正着手来推进、促进我们中小企业发展。
记者:昨天是11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65号令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已经正式实施了,这个政策体现了国务院支持中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政策,施老师,为什么针对中型和微企业出台这样的政策,支持中微企业发展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施正文:最近国务院在推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当中也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我们国家中小企业整体环境不是特别得有利,表现在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融资比较困难,给中小企业的提供的服务还没有很好地跟进,从财税政策方面来讲,我们现在对中小企业整体还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或者真正区别于其它企业,比如大型企业的政策,也就是说整体上我们现在无论从各个税种还是税率来看,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的税负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区别,税收政策上我们中小企业的倾斜优惠是有,但是不够的,虽然我们的很多税,比如营业税,包括增值税有起征点,企业说地税都有关于中小企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贷,总的来说财税支持还是不够的。
中小企业在各个产业都有,但总体来看它的经济规模有限,因为各方面的政策支持也不够,它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的竞争当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能解决就业,中小企业解决了就业,直接于我们公民和老百姓相联系,安置的也是比较困难的人员,当然中小企业也有科技型、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更需要我们扶持。从中小企业的功能来看,从它目前的环境来看,都需要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这现在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国务院两年前就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我们国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我们的法律和政策在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些政策的执行和调整都没有那么及时。
在我们面临现在国际经济形势的情况下,需要我们真正着手来推进、促进我们中小企业发展,可以看到,最近有连续的政策出台,包括融资方面,将来我们金融政策的支持,基金、贷款担保、金融服务都会进一步优化。从财税政策来看,最近财政部发了财政部令,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的,由原来大约2000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2万元,应该说这个提高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应当说这个起征点就是针对中小企业甚至是个体户才适用的,也就是说真正受惠的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它们得到实惠。
税收政策最近有一点,要免除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负,印花税也免了,促进银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现在上海的传统服务业里也有很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扩围以后税率、税负降低以后,对中小企业也是个税收上的利好。我认为这次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还是不够的,65号令对起征点的提高,应该说这个真正受益范围还是比较有限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主体是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才能适用这个起征点的优惠,如果是企业,是公司,甚至是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也不在这个范围内。个人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还是很小,大多数市场主体是企业、公司和投资、合伙,所以它的效应实际上还是很有限的,我倒建议这个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一些企业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
在国际上,有一些国家在中小企业税收当中有一个改革的途径,俄罗斯、巴西最近有一个措施,把中小企业的相关税种合并成一个税种,叫统一税。现在中小企业交的税很多,别的企业要交,中小企业也要交,一般中小企业要交十几种税,各种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小企业无一例外都要交,小企业没有财产能力,纳税能力,甚至对它的负担也同样很重,财务管理也跟不上来,所以偷漏税现象也很严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法定税负也很高。
现在很多国家把中小企业的若干税合并为一种税,第二个改革取向是降低它的税收负担,就是合并以后的税率也降低,比其它企业的税负大约要低一半左右,甚至对规模在一定程度以下的,比如营业额在一定程度以下的小微型企业可以免税,根本不需要缴税,我认为我们国家应当借鉴其它国家这样的一些做法,产生积极的效应,很好地规划和推进我们国家对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希望它将来真正有实质性的改革。
记者:现在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确实大家都知道,但增值税扩围,通过您刚才讲的,达到的效果还不太够理想,所以我们的增值税扩围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地扩大,在税目上要划繁为简,在税率上要做再进一步的降低,希望我们中小企业在一系列财税政策上发挥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