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经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从这天起,资源税将从此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按照《细则》,石油和天然气将采取从价征收的方式,调整后的税率变成销售额的5%-10%,并暂时按照5%的标准征收。同时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暂按综合减征率的办法落实资源税减税政策。
从价计征之前,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按每吨原油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7-9元的方式征收资源税。
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是资源税改革的核心内容。鉴于石油和天然气价格节节攀升,“从价计征”意味着税赋增加,油企开采成本增加,同时意味着地方政府收入增加。
在我国,由于上游石油天然气资源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垄断,看上去新资源税改革的最大“受害者”将是这三大油企。
前三季度,中石油上游勘探和开采板块的油气当量9.6亿桶;中石化国内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为226.8百万桶和3823亿立方英尺;中海油上游勘探开采净产量80.9百万桶油。
事实上,新资源税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之前试点工作已经开始。自2010年6月1日起,率先在新疆进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2010年12月1日起,国家又在其它西部省(区)进行了这项改革试点,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
试点的直接结果导致中石油、中石化所缴纳的资源税增加。今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的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50.12亿元和7亿元。
在新资源税将全面实施已成现实后,三大石油公司对资源税改革的反应不一。由于中石油占据了我国大部分油企勘探开采资源,因而新资源税改革最大的“受害者”便是中石油。反观之,中石油由于自采量相对少很多,受到的冲击相对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