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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实施三季度双方关税优惠逾亿美元

2011-11-17 8:52 云南信息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计划,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统计,前三季度双方货物贸易累计享受关税优惠超过1亿美元。

    商务部昨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据大陆方面统计,1月-9月,ECFA项下大陆对台降税的539项(2011年税号557项)产品,大陆自台湾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30.92亿美元,关税优惠9206万美元。

    同时,据台湾方面统计,台湾对大陆降税的267项(2011年税号268项)产品,台湾自大陆进口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货值7.59亿美元,关税优惠1649万美元。

    按此计算,大陆与台湾双方关税让渡比为5.58:1,低于此前测算的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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