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和三个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规定。虽然后面三个文件是以前一个作为依据,但是细究下来,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按照试点方案中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明确了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在上海一家建筑行业公司工作的学生A来电说,他们企业明年是否会被纳入缴纳增值税的范围?笔者告诉A,在上海明年的试点中,建筑业并未第一步纳入增值税扩围的范围。按照试点办法,笔者测算了一下,以建筑行业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缴纳增值税后,如果每月平均的进项税额小于销售收入的7%的话,企业的税负是不降反升的。我让A测算了一下他们企业每个月目前能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粗略计算的结果是按照11%的税率计算的税负高于目前3%的营业税税负。当然,由于建筑行业原来是缴纳营业税的,很多财务并不是很熟悉增值税的纳税管理,特别是发票管理,这也会造成在计算税负率时的误差。
试点方案中关于计税方式的规定中明确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案。金融保险业和生活型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讲义计税方法。然而,在具体的实施办法中,销售不动产(比如卖房子)和转让无形资产都不是缴纳增值税的范围。同样,金融保险业也并不在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范围内。相关部门在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中线圈了一个大一点的试点范围,然后在具体实施时,又画了一个小一点的圈,并未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等已经被上海市营业税差额征收管理办法纳入的行业。可见,政府相关部门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时,由于谨慎,先选择了那些生产性服务业和相对影响比较小的一部分行业试点。
目前纳入第一批实施的试点行业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明确的有:文化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以及鉴证咨询服务。这些现代服务业在经营过程中,采购属于原增值税纳税范围的业务不多,主要是人工成本、房租等,而人工成本和房租都无法进入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范围,所以,这次制订6%的增值税税率,基本上比较接近这些行业原5%的营业税税率,总体的税负率基本会持平。对单个企业而言税负并不会有太大的降低,可是由于消除了行业内重复纳税的情形,因此,行业整体税负率会下降。咨询业是营业税中重复征税的重灾区,这次将其纳入增值税扩围的试点范围,对于上海发展各类咨询行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不过,文件中还存在着一些未明确的地方。比如按照原来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工业企业不含税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商贸企业不含税年销售收入在80万元以上,就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是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实施办法中,并未明确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据了解,年应税服务额在500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的企业和其他个人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