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目前,锡林郭勒盟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为14966户,全年免征增值税1615万元。若按新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当地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将达20380户,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97.9%,新增免征个体工商户全年免征增值税达1404万元。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在减缓小型微利企业的部分经营压力的同时,有利于税务机关合理分配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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