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表示,与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财税和金融政策主要是为了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与发展困难不同,此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支持政策主要是着力提升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能力,相关措施更加全面,针对性更强,操作性也更强。
方正证券认为,此次会议相关财税政策的出发点是减轻小微型企业的税费负担,其重要的优点在于可行性强且效果直接,或将在避免小微型企业倒闭潮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税费负担一直是业内呼声最高的举措。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系列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如税收优惠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并将标准由3万元提高至6万元,同时,财政部还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收费;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此次会议提出的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被业内广泛理解为扶持政策的加码。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表示,本次会议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各种减免措施非常的细和具体,相信落实实施之后效果会非常明显。
在“稳增长、调结构”目标之下,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不仅能稳定就业,更重要的是能稳定内需和稳定信心。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祝宝良表示,中央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要落在实处,防止出现中央在减税,而地方政府为了财政收入,增加很多税负,政策难以真正惠及小微企业。据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将结合实际,根据会议的精神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