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前天(2月14日)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89720亿元,同比增长22.6%,税收占GDP比重超过19%。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8.7%。按财政部的说法,去年企业效益较好等因素致使税收平稳增长。不过,不足9万亿的总税收,还是让人有些意外,早先舆论热议的是10万亿。尽管如此,相比47万亿的GDP总值,税收占比19%,还是很可观的。按照一般的说法,就是实实在在的“国富”;如果从时间上纵向对比,2011年税收占比GDP比重比2000年(12.8%)多了6.2个百分点,而2011年GDP总值约为2000年的4.7倍,所以,2011年的税收收入则是2000年的7倍。
很显然,这十年来的税收增幅跑过了GDP增幅,“国富”这块蛋糕在迅速增大。在唯GDP增高论越来越遭诟病的情形下,财政收入增长过快抑或国民税负过重不能不引起公共舆论的高度关切。如果说相对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民众收入增长的步伐过慢是民意经常评议的话题,那么结构性减税已成当下经济学界乃至决策层的共识。去年,在全球经济形势阴霾笼罩的大背景下,政府先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继而采取实质性措施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实行优惠政策,凡年纳税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仅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更是发出了调结构、保民生的强音。明确提出,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再清楚不过,调结构的重点之一,就是结构性减税。
关于中国的税负,近年来始终是国内外舆论关注和争议的热点。美国《福布斯》杂志2009年曾发表报告,将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列为全球第二。可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2009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25.3%,低于当年世界各国36.4%的平均水平。学界对此的看法是,中国的税收结构和其他国家不同,简单类比是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除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间接税占总体税收的比重较大,中国的工商、环保、质监、公安、海事、城管等众多行政管理部门都有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费项目。因此,中国当下的税负结构,确切地说属于税费结构,如加上法治不健全导致的权力寻租,则个人或企业的负担更重。
因此,从顶层设计来实施结构性减税,是必要之举。因为税制改革,牵涉面太广,尤其中央和地方事权的重新划分和调整,绝非一蹴而就之事。因此,通过“结构性减税”,能逐步走向藏富于民,减轻企业负担,最终实现税负合理的税制更新。
所谓结构性减税,意味着有加有减,而在笔者看来,现在的关键是要让企业和个人看到减税的效果,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由此带来的现实福祉。以提高个税起征点为例,去年第四季度减少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约500多亿元,客观上减轻了通胀对民生的影响,改善了民生。还有,由于国家从去年11月起大幅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这又为众多小微企业减税290亿元左右。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个税起征点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比如说提高到5000元乃至更高,毕竟该税额的增幅依然维持在高水平上。同理,企业所得税也有减负的空间,尤其对那些融资和经营困难的企业,减轻其税负才能增强其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激活其创造性,为企业永续发展提供动力。
另外,舆论议论许久的奢侈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等,也应适当调整。据统计,龙年春节中国人在境外奢侈品消费累计达72亿美元,同比增长28.57%,创下历史新高。全年销售额那更是可观了,有外媒已预计,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与其将这一庞大的消费市场引向海外,还不如降税深耕国内奢侈品市场。
总之,作为经济发展转型重要一步,更新税收体制的结构性减税理应坚定不移进行下去,而让公众看得见实质性结果的减税更不能缓行。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