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垄断行业改革有望在2012年迈出关键的一步。这项改革也被国务院列为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8项重点工作之首。
国务院常务会议昨天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会议不仅从宏观上划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还对具体改革事项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比如,提出今年要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并且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新36条”配套细则
已经部分制定完成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此前的2月6日到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强调,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温家宝明确表示,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新36条”实施细则制定出来。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有关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的“新36条”部分配套细则已经制定完成,但是何时发布仍是未知。
“现在来看,最关键的是‘新36条’配套细则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这还需要经过市场的考验。对于垄断领域长期存在的‘玻璃门’,政策设计上的改革是一方面,政府部门的观念、意识的转变同样重要。而这就不仅仅是政策层面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上述人士说。
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也是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要完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伴随着上海增值税扩围试点改革逐步推进,不仅国内多个城市纷纷提出参与试点的方案,诸多尚未被纳入试点范围的服务业企业也在期待尽快“扩围”。
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这对于跃跃欲试的地方政府来说无疑是一种鼓励,可以预见,今年增值税改革试点将以超于预想的速度推开。
据本报了解,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等地已经提出参与试点方案,北京有望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实施试点的城市。而上海也在酝酿对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其他生活性服务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有望下半年启动。
国务院还提出要完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项改革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近年来虽然政府在具体税种上改革动作比较大,但在分税制改革上却停滞不前。
其原因就在于分税制涉及到各级财政之间的利益分成。按照当前制度,中央、省、市等上级政府分享过多,而县级政府分享过少,再加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直接造成了县乡级财政困难,要改变这种分税比例需要中央政府下很大的决心。
2010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在既有转移支付和“三奖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部署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施正文认为,这项改革并没有涉及到分税制的根本问题,只是财政部“一事一议”的做法,实际的效果有限。当前最迫切的是对转移支付进行规范,减少税收返还的比重,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赋予地方更大的财权。
出台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的信息来看,今年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在农村土地问题上。会议提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今年的一号文件对于农村土地问题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由农业部牵头,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来研究,提出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到征收农民土地条款的修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去年末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表示,将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今年要出台相应法规。当时有专家预测这个法规可能是新《土地管理法》,从现在的信息来看,温家宝所言的今年出台的新方案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去年8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部正在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并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
在城镇,拆迁矛盾也曾经十分突出。为缓解矛盾,2011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保证“我的房屋我做主”,大大减少了拆迁矛盾,也为《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的出台做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