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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平安太平三大养老险企呼吁税收优惠

2012-2-16 9:28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将陆续就保险业关注的问题采访业内机构和专家学者,为两会预热。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五家保险类的养老金公司中只有平安一家盈利。国寿养老、平安养老和太平养老三大养老公司,向本报记者坦陈他们的生存状态,遭遇的发展瓶颈。

  平安养老税优过低不足以解决退休待遇下降的问题

  平安养老认为,目前年金缴费中,企业缴费享受5%税优,但税优比例过低,不足以解决企业“中人”退休待遇下降的问题,很多企业为此搁浅企业年金计划。同时希望个人缴费年金也能够遵照国际惯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际惯例,发达国家为鼓励个人缴费建立年金制度,普遍在的个人缴费时给予免税待遇,对投资收益则给予免税,到领取时才征税。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补充养老保险和健康险方面还没有税优政策,即使有政策,大部分地方也不执行。在国外,这些保障性险种都是有税优支持的;

  作为目前企业年金市场上最早一批开展养老金业务的、经验丰富的受托人之一,平安养老一直在致力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品种的研究。日前已经在就银行理财产品、债权计划以及信托产品等新的投资渠道与人社部沟通。期望进一步拓宽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渠道,更大限度的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真正实现国家所建立的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作用。

  国寿养老给予税优并不会改变税收总量

  “希望政府能够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税收支持,扶持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发展。”国寿养老保险公司总裁助理杨帆对《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表示。

  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投保人有较大的税收优惠,真正鼓励企业帮助个人缴纳养老年金的积极性,调动个人的积极性。

  税延型产品将征税的时间点往后挪,将现在征收的税,留到未来去征收,使税收起到杠杆调节作用。

  太平养老减少挤压让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能生存下去

  太平养老认为,现阶段,需要国家大力健全养老保险税优政策。

  2010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国税通知”)对企业年金目前实行的“模糊TEE”走向规范化是一次转折,但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首先,企业缴费进入个人账户部分进行征税,增加了制度的复杂性和管理成本;其次,规定企业缴费只能按月份缴费,不利于解决“中人”补偿问题;再次,此次规定补缴以往企业缴费进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减少个人账户资产。总体来讲,“国税通知”对企业年金发展的促进作用仍然很有限,亟需政府在养老保障业务上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政策支持。

  2010年以来,养老金管理机构开始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在养老金产业链延伸、业务范围选择、产品和服务能力建设、运营效率和盈利模式方面深入思考和探索。

  养老金管理机构的业务从单一的企业年金延伸至传统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等领域。比如,太平养老、平安养老都已将传统的团险调整为重要业务线,加大了对团险的投入和考核,期望通过团险创造利润来反哺企业年金,支撑公司发展。

  但这种模式会导致企业年金业务在营销终端甚至被边缘化。

  要想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能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等养老保障领域获得长足发展,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应给予养老金管理机构更多参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建设的机会,减少银行、基金等行业在此领域对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挤压,让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在养老保障领域能生存下去,并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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