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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主义:中国企业税负清单

2012-2-28 8:17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一则重磅财税新闻被各大门户网站挂在首页——继上海之后,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五省市已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参与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申请。北京已经确定7月1日开始实施改革。

    “改革提速了,比原来设想早了两三年。”2月25日,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天永告诉记者,不管企业盈利与否都要征收的营业税是税制改革呼声最强的部分,业内原来预计会在“十二五”末期完成,但现在看来,情况比预想的乐观得多。

    “营改增”只是中国庞大财税体制改革的一小步。信孚研究院研究员童大焕认为,重税主义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头号敌人,如果不下决心降低总体宏观税负,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设想很可能会落空。

    19种税和若干种费

    中国企业面临着多少种税费?

    河北省某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王黎告诉记者:“企业销售货物至少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该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还需缴消费税,如果有兼营营业税劳务还得缴营业税。上述三种税,只要缴了任何一种,就还得缴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此外,王黎还告诉记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货物要签合同、建资金账簿等,要缴纳印花税;公司使用小汽车,要缴纳车船税;公司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土地等,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转让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业务的,需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公司经营会有所得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工资人员,公司可能还要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上述19种税构成中国现行法定税种。

    然而,“税”只是硬币的一面,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层出不穷的“费”。

    “各级政府三令五申要减轻企业负担,但是仍然有个别地区的个别职能单位并未理解政府此举的意义。”在近期召开的浙江“两会”上,浙江省人大代表卢康向浙江代省长夏宝龙反映一些部门利用“打擦边球”收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卢康通过走访多家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他说,有些税务部门强制要求更换图章,且要求在指定地方制作,但事实却是在其指定的地方制作图章收取600元一枚的费用,而市场价却仅为30元。

    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曾经对重庆、四川、江苏、安徽四个省市房地产项目成本的构成以及房地产、建筑两个产业各项税费对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等多达50余项费用,涉及25个部门,总计占房价的15%—20%。地方政府的乱收费已经成为高房价的重要原因。

    中小企业“税感”偏重

    “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2011年,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榜单得出的结论引发轩然大波。

    针对《福布斯》的说法,《人民日报》发文予以否认,称中国宏观税负低。《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增值税,财产税六税种简单相加的算法,科学性较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理由是,这一计算方法存在多种缺陷,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边际税率适用范围很小等。同时引用了《中国统计年鉴2010》等多方数据,并采访了多位专家,指出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

    对此,《福布斯》再度回应称,“税负痛苦指数”并非针对中国。各国情况不一,选取共同点比较可能存在不足,但不能说它不科学。税负痛苦指数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国际比较的参照,并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比,中国税负水平是偏高的。

    但《人民日报》与《福布斯》却得出了一个共同结论:中低收入者以及中小企业对当前税负水平最感到不合理。

    中国保健协会日前发布了《中国保健服务产业发展蓝皮书》,呼吁为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成为其中的重要章节。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保健服务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如果不加以税收扶持或者扶持力度偏小,整个行业很难获得大发展。

    张凤楼建议,抓住税制改革调整的机遇,统筹考虑对保健服务业的政策优惠,制定流转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支持政策,激励社会资源发展保健服务业。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就宏观税收负担率的国际比较而言,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不仅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已经赶英超美。

    “没人愿搞实业了”

    “我真后悔死做实业了!”彭建海(化名)是山东一家小型生产企业主,他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坦言,如果当初知道自己要承担那么多税费,他绝不搞实业。因为沉重的税费,彭建海失去了生意。

    “前几天有一单代加工的生意,原材料进价每吨1.2万元左右,总生产数量2000吨。以我的月产量,6个月可以完工。每吨加上工厂水电气以及人员工资等综合成本200元,我打算出厂价定在每吨1.26万元。这样,半年毛利润就有120万元,这在大吨位产品中,已经不算低了。可财务给我算了一笔税费账,如果每吨不再追加50元,除去缴税费,我很可能会赔钱。最后,就因为这追加的50元对方没有接受,我的生意也没了。”

    “你看后就明白现在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做实业,已经做实业的为什么连肠子都悔青了。”彭建海拿出账本,记者看到,以上面这单生意为例,仅国税和地税,企业就需要缴纳进项增值税、销项增值税、销售后增值税、税负、销售收入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11个税种,加之由税衍生出的各项杂费,彭建海每吨需要缴纳的税费共计395.27元,加上200元的生产成本,每吨600元的加工价格,他最后的纯利润只有4.73元。

    “这些钱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呀,为什么就成税了呢?我没有偷税漏税,也没想过偷税漏税,可现在我想明白了,只有偷税漏税我才能活下去。”彭建海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开始寻找偷漏税的办法。

    经济学家马光远称,在目前经济状况好转,中央财政收入良好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企业和民众,都应该进行减税,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只有如此,他们才有可能考虑产业升级,才有可能调节收入分配。如果经济一旦好转,却首先将“加税”提上日程,一味想办法从企业和老百姓口袋里掏钱,经济转型的根基何在,而收入分配的调节又何来的空间和可能,在以上两者都不存在的情况下,中国制造的产业升级肯定就是一句空话。

    “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过重税负会影响经济体的活力和竞争力,这是经济学最基本的常识。”马光远认为,“十二五”期间,对于中国而言,是发展模式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5年,在国家财力已经足够庞大的情况下,应该坚持“结构性减税”的主旋律,给企业和民众减负,而不是依旧一味强调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在国民财富的大蛋糕中,政府所得已经够多,继续增长只会影响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影响中国模式的转型。如果不痛下决心,如果“十二五”没有一个和谐的税收环境,企业不堪重负,民众不敢消费,转型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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