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税总局局长: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不断完善

2012-3-30 10:54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今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用的税率等等,都有待于进行合理调整。

  肖捷说,现在有些商品特别是烟、酒以及贵重首饰等奢侈品,价格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对这些商品征收消费税,是其中一个方面。消费税不是对所有的商品都征收,而是对一些特定的商品作为特殊调节征收的一种税。这样做的考虑,主要是因为一些商品的过度消费会对人们的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比如像香烟、酒、鞭炮焰火等,通过征税限制这些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像您刚才提到的香烟,消费税的税率最高为56%。

  肖捷补充说,一些属于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档消费商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奢侈品,比如说贵重首饰、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高档手表、游艇等,对这些商品征税,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意图。另一些商品是属于资源性产品,比如说像成品油、实木地板、木制的一次性筷子等等。国家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对这些商品征税。

  最后肖捷表示,还有一些消费品是属于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比如说小汽和摩托车等等,通过征税有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用的税率等等,都有待于进行合理调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相关热词: 国税总局 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