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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增值税制度框架仍需调整

2012-5-11 8:37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日报:上海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也有部分企业反映税负“不增反减”等问题,你认为试点方案是否还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高培勇: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试点,从总体上来说,这将是趋势。我们的税收制度是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个税种比肩而行,总会有摩擦和不一致,既然在性质上都属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应该征收同样的税种,这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实行这种差别税收待遇的税收管理格局已经太久了,形成了惯性。

  “营改增”总体上是减税的,但在个体层面,可能就有增有减。这也就反映了我们现行的税收制度也要进行相应调整,现在方案是把营业税改入增值税,适应的其实是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框架,但这套增值税制度框架,严格意义上说,是当初为了适应制造业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把服务业改入其中,还需要税收制度适应服务业发展的要求。

  此外,我们已经习惯了“区别对待”,服务业和制造业享受同等待遇可能又不适应了,也会遭遇很多困难。但上海既然是改革的“领头羊”,为全国的改革铺路搭桥,遇到困难就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绝对不能说遇到问题,就让改革陷于停顿。因为产税和“营改增”这两项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整个财税体制的重构,甚至对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都具有打基础的意义,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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