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说,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决定》同时说,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
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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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是投资领域。特别是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如,发展改革委下放了“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200万吨至500万吨煤炭、铁矿石、原油专用泊位项目核准”的审批权限,商务部下放了“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18项涉及外商投资服务业领域的审批项目等。
二是社会事业项目。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调整力度。如,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卫生部取消了“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新闻出版总署取消了“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如,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取消了“商品粮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审批”,水利部取消了“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税务总局取消了“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林业局取消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省级实施方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