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通知规定,城乡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免征。具体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政府性基金。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宣传政策,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免收政府性基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支持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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