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跟单采购
从6月1日起,安徽省蚌埠市对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实行跟单采购方式。
根据该市财政局、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商品采购项目,可跟随上一次中标单价金额成交,不需要履行整个招标程序,以缩短采购时间,方便采购单位。跟单采购的价格确定及跟单时间要求是:一个月以内已招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同货物(同品牌、同型号、同技术参数)的中标成交单价,作为跟单采购价。若采购单位同意可以直接跟单采购。
同时,该市要求要加强采购单位跟单采购的内部验收环节的管理,跟单采购的物品与采购合同必须是相同的产品。任何降低配置、技术标准的验收行为,都要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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