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财政局建立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为确保各类救灾资金及时用于灾后建设和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吉安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限时办结,提高救灾经费分配拨付速度。要求相关股室在收到上级下发的救灾资金文件、明电等应第一时间报告局分管领导,并商有关部门提出分配办法,在一个工作日内拟定好文件,经财政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印发;资金审批、拨付手续实行优先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所有审批、拨付手续办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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