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为了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启动了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清查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以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资金。如发现问题,被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还将被行政问责;违法违纪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为所有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涉及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基层站所和村(居)委会,事业单位、各类合作社等。清查内容主要为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专项资金: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农村公路改造资金、中西部农网完善及无电地区电力设施建设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资金等;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类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七类问题: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将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重点检查的方式。其中,县级自查面要达到100%,即对所有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要检查。省级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市总数的50%。市级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抽查面不得低于省级领导小组的重点检查面。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被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还将被行政问责;对于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通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相关部门将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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