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区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
山东济宁任城区把推行新农合制度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健全完善由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配合、专门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农合运行机制,有效提高了全区新农合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目前,全区共有34.7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7%,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准入制度。本着“注重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尊重参合农民就医习惯”的原则,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确定了包括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区级医院、省、市级大医院等覆盖区、镇、村的360多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推行“一证通”,便民利民。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市内就医“一证通”制度,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便可在市内确定的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兑付报销补偿款。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还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建立了新农合信息平台和中心数据库。镇(街道)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了终端设备和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网络化办公,形成了集信息录入、患者就医、登记备案、系统审核、病案跟踪、报销补偿为一体的网络化办公模式。
提高补偿标准,扩大惠民面。对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参合保费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免费享受新农合医保。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封顶线、降低起付线及基本药物和中医适用技术报销比例。将贫困家庭儿童康复训练、新生儿“四病”筛查及住院费用等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几年来,共补偿参合农民42.7万人次,补偿金额1.29亿元。
严格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在全市率先推行了“管钱不见钱”的兑付方式,报销补偿款均实行非现金方式兑现,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现金流通,杜绝了基金管理上的漏洞。区政府成立了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运作程序、医疗服务、医药价格的监管,大力推行“四公开、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参合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上半年,区医管中心拒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不合理报销补偿病案7例,纠正不规范录入患者住院信息310多例,切实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有效规避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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