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南发展新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定南五措并举发展新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指导体系。该县建立完善农工部牵头,农业局主管,工商、民政、供销、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合作组织指导、扶持与服务的工作指导体系。加强合作思想和合作组织法律法规、典型合作案例的宣传,培养农民群众的新型合作理念。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合作理论的学习,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的业务指导操作流程,提高基层干部对合作组织的认识水平和依法指导服务能力。
二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该县从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和鼓励农户开展资金、技术、劳务和农产品营销等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初步建立农村合作组织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9家,合作社成员达到8200多户,合作组织覆盖农户面达到45%。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模大型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企业化发展,支持发展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县、镇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加强合作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发展农业产业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提升行业协会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提高合作组织发展质量。该县从不同合作组织的实际出发,指导合作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章程。规范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指导提高“三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水平。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盈余分配制度,引导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保障社员的经济利益。指导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登记,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提升合作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选择一批规模较大、运行较规范、服务能力较强、带动农户较多的合作组织重点培育,每年抓好2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推广典型合作组织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发展。通过规范化建设,50%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经营要求。
四是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的管理档案。以县为主,制定培训规划,组织编写实用教材,建立培训基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实行规范化教育培训。实行合作组织带头人两年一轮训制度。重点提高合作组织带头人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外出参观、定期交流。基本建立起一支懂合作、善经营、甘奉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队伍。
五是优化合作组织发展环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合作组织参加农产品市场推介活动,大力推进“农超对接”,畅通合作组织产品销售渠道。对符合国家涉农项目要求的合作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承接。开展服务新经济组织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创评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体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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