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扎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连山县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抢抓时间,扎实工作,认真做好连山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紧密布署。连山县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以及《连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力保障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分步推进,效果显著。连山县对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主要检查2007至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过程中,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共20个,自查率达100%。截至8月15日止,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现象。通过自查,连山县2007年至2009年县级安排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资金共2101.66万元,主要用于种粮直补资金、县道路改造资金、征地款、一乡一品、农田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病虫害控制、能繁母猪保险补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危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沼气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和安居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等。
三、重点检查,巩固效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和方式。8月下旬至9月中旬,将组成由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等单位主导的检查组,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县直部门和乡镇总数的70%。重点检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立即整改,积极配合上级检查组对连山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整改总结,确保成效。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县级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并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根据报送情况,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专项清查工作好的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清远市级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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