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
一是组织推进抓好“统、合、分”。“统”即统一思想,把专项清查工作作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举措、维护农民利益的有效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措施、巩固“三农”好形势的重要抓手。“合”即合心合拍,清查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分”即统筹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自查自纠抓好“全、细、实”。“全”即清查范围全。强农惠农资金的来源渠道填列全,列入清理检查范围的资金总额达21.89亿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地(市)、县、镇级;清理检查涉及的部门参与全,本次清查除涉及农委、农办、水务等农口部门外,还涉及教育、卫生、民政、环保、科技、文化等部门,涵盖了方方面面。“细”即资金分类细。将所有强农惠农资金全部列入统计口径,并分解细化成涉农补贴、基础设施投入、社会事业投入及其他重点专项四大类26项进行分类统计,理清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实”即点面结合实。面上清查内容翔实,除对项目资金额度、来源罗列外,还对专项资金的设立时间、管理部门、支持对象、资金用途、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填列。点上清查内容延伸,对单项项目在纵深方向进行了拓展,细化到每个实施单位、乡镇。
三是资金管理抓好“足、管、督”。“足”即资金足额到位。各级财政下达资金均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涉农补贴均能按对象一个不少、标准一分不减、时间一刻不拖的要求通过“ 一折通”发放到位。“管”即资金管理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落实都配备专管人员,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账,对部分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管理。“督”即监督检查到位。强化审计监督,除每年的同级审及上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检查外,2007年以来市审计部门连续三年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进行了专项审计; 2008年由审计部门牵头完成了支农资金“一条鞭”审计;抓好绩效评价跟踪监督。财政部门尝试对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河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强农惠农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为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如皋市将按“查、纠、建”的思路进入强农惠农资金清查重点检查阶段。通过重点检查、集中整改、完善制度,实现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长效化”、政策宣传“常态化和组织实施“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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