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六个抓手实现行政事业资产使用全过程监管
近年来,广州市财政部门以服务部门预算改革为中心,以规范资产管理为基础,以建立资产数据库和资产配置标准为突破,以盘活和提高行政事业资产使用效率为目标,在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行政事业资产全过程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摸清家底,建立动态资产管理数据库。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了“家底”及资产分布,并据此建立动态资产管理数据库,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为开展各项具体管理夯实基础。
二是建章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近两年,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在制度上有效保证了行政事业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定期开展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资产有偿使用审批手续和交纳国资收益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是科学配置,加强资产购建预算管理。针对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以及一些单位超编超标配置资产等现象,市财政部门选择了办公用房和小汽车作为工作切入点,正式启动了资产购建预算编制工作。经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方可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否则不得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此项工作开创了广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新路子,对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阳光管理,杜绝资产低价出租或转让。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2007年市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和转让实行公开招租和拍卖的通知》,明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和转让应当委托我局通过政府采购产生的拍卖服务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实行公开招租和拍卖。从执行效果看,此举不但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还从源头上堵塞了腐败漏洞,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优化资源,建立资产调剂使用制度。为提高各单位闲置办公用房利用率,优化政府资源在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市财政部门结合资产清理结果,建立了闲置办公用房数据库,在相关单位提出配置办公用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其人员编制和业务工作需要进行审核,对一些预算单位利用效率不高、长期闲置及超标准配置的办公用房,逐步调剂到符合配置办公用房标准的单位使用,促进闲置办公用房的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发挥闲置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2006-2009年,先后完成了对16个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进行调剂,调剂面积达41500平方米。通过对闲置办公用房的调剂使用,逐步改变了行政事业资产“部门所有”的观念,优化了政府资源在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
六是加强宣传,提高各单位责任意识。结合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从2005年起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各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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