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明水县确保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增收目标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县财政局长会议精神,确保实现省厅新下达的地方财政收入任务目标,明水县财政局于日前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落实全省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目标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加强税源管理。认真开展税源调查,详尽掌握全县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增强对格林公司、三精药业等重点企业税收运行态势的监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逐行业、逐税费、逐部门、逐单位分析测算,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倒排收入任务。紧盯收入目标,建立收入任务倒排机制,按照序时进度倒排收入,将收入任务按季度、按月份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同时,加强收入进度督查,按月排队,定期通报,坚持将每旬都作为月末冲刺、将每月都作为年终决战,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实现“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三、加强收入征管。全力以赴抓收入,细化征收任务,夯实征收责任,通过财税协调会、任务完成通报督办会、超收重奖欠收严罚兑现会和税收专项大清查,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分析,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大力开展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清理清查,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两税”排查工作,逐一建立台账,实行缴一户清一户,确保“两税”及时征收。力争全年完成1000万元,较上年翻四翻,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奠定基础。
四、强化目标考核。实行收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有收入任务的部门“一把手”把组织财税收入纳入重点议事日程,抢时间、赶进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抓好任务落实。对于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以及铺张浪费、挥霍财政资金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做到有责必问、失职必罚,在全县上下形成“变压力为动力”的工作氛围。
截至5月末,该县地方财政收入已完成66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9.2%,占省厅新下达千亿元工程任务的70%,比均衡入库进度快2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92.6%,增加收入3176万元,呈现出增长幅度高、入库快的特点,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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