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季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建立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季报制度,要求省内经国家批准认定的406户高新技术企业,从2010年第三季度起按要求报送《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季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主要指标、企业利润表主要指标、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主要指标、应交税金总额、本季缴纳的关税、其他有关指标等6大项、49小项指标,可以准确、完整地反映我省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缴纳税款等情况。通过对汇总数据的分析,能够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帮助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或建议,并预测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或行业走势,为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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