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夯实基层财政精细化管理基础
深圳市龙岗区从2009年2月开始建设街道财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涵盖街道财政办(财务管理中心)业务核算的约495个单位、129个社区工作站财政性资金业务的信息化操作平台,初步提高了各街道财政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主要措施有:
一、构建账务体系。
一是调整基层会计业务岗位职责。将原有的街道财政预算总会计向部门预算单位会计转换,设置财政办主管会计、财务管理中心基层单位会计岗位。二是统一设置账套,统一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将主管会计科目统一到三级明细,单位会计科目统一到四级明细,还统一了部分项目名称及编码。同时,灵活设置辅助核算,兼顾多种统计口径和街道的个性化需求。
二、建立信息化操作平台。
一是精选软件系统。选定的政务软件系统集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为一体,能记录资金活动全过程。二是建设运行网络,积极实施“区街财政联网”。三是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做好硬件安全准备工作,通过区保密局备案,按照要求对每台联网计算机安装隔离卡;完善备份机制,设置系统每日自动备份以及每周数据人工拷贝;添置服务器、网络版杀毒软件和UPS防断电设备用于稳定系统以及保障数据安全。
三、规范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一是规范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流程。纵向管理上,明确街道部门预算资金的拨付流程,基本支出由区财政按进度统一按月拨付,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项目支出由街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进度分别申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横向操作上,规范街道内部资金流程,统一出纳制单→审核→生成凭证→审核→记账→生成报表的资金拨付流程,明确要求凭证制单与审核分设岗位。二是完善日常核算制度和对账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并在上下级财政、同级资金管理部门间建立起预算收入、支出按科目、项目等进行对账的制度。三是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结合区直单位统一的核算规范,组织各街道财政办、财务管理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街道财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1.通过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龙岗区财政对所辖街道预算执行情况达到实时动态监管,实现了上下级之间业务贯通、街道与街道业务系统之间贯通、本级财政办与财务管理中心之间贯通。
2.促使街道转变管理思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有效促进了街道基层财政管理理念向科学化转变。
3.加强了预算执行监督,增强了预算刚性。业务的一体化、信息化使街道的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清清楚楚,实现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实时监控,有效增加了预算执行透明度,实现了区财政、街道财政办以及财务管理中心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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