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去年以来,汕头市按照中央和省治理“小金库”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展 “回头看”,在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并着眼于建立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市直查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15亿元,其中自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6亿元,重点检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9亿元,专项治理期间整改入库5079万元,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及汕头银监分局等部门(今年起增补市经信局、民政局)的领导担任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精心研制方案。
市本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非税收入专项清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汕头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暨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汕头市级“小金库”专项治理、非税收入专项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主要依据中央和省的统一政策规定。非税收入专项清理主要依据中央和省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
三、广泛宣传发动。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会议,阐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强调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并对实施方案和相关报表作讲解说明。专项治理期间,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保障奖励措施。编发专项治理工作专题简报,及时向省治理办报告及向市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治理工作机构通报。
四、做好举报线索核实。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治理办接到举报3项,其中1项是市治理办直接受理的举报事项,由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有2项是由省治理办转办的举报事项,其中1项转由潮阳区治理办组织检查,检查未发现“小金库”问题;另1项转由龙湖区治理办组织检查,发现“小金库”1个,发生额4.4万元。
五、加强对区县的督查指导。
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检查督导、听取汇报、文件督导、跟踪督导等多种形式,督促各区县尤其是自查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区县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五查五看”,确保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部分区县“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现场查看专项治理工作档案并听取了工作汇报,对 “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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