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前11月房地产完成投资121.8亿
记者获悉,1至11月山东济宁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121.8亿元,同比增长60.6%;其中,住宅完成投资89.7亿元,同比增长45.2%。
全市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5.3万平方米,改造1823户,其中,王母阁棚户区(二期)4.5万平方米已全部竣工,共计500户,预计年底前上房;运河佳园棚户区安置房面积5万平方米,共460户,全部竣工并已回迁上房。伴随房地产投资规模的膨胀,商品房施工面积不断扩大,1至11月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50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1%,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26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
1至11月全市房屋销售面积26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2%,房屋销售额75.9亿元,同比增长34.9%。在房屋销售中现房销售增长较快,1~11月全市现房销售10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6%,现房销售额25.2亿元,同比增长74.8%。
近年来,济宁把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作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的突破口,尤其是把住宅产业现代化作为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总抓手,全面提高房地产开发水平和住宅建设品质。目前济宁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15家,物业管理项目521个,从业人数20475人,业主委员会成立122个,创优项目130个。物业管理是一项社会事务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全面搞好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同时,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推动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2010年济宁推荐省优物业管理项目8个,评选市优物业管理项目34个,物业管理真正实现了“政府指导、业主自治、市场运作、运转规范”的运行机制。
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调整投资结构,提高住宅品质和房地产开发水平,促进济宁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将出台《济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全市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同时,出台《济宁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新建物业在保修期间的正常维修,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保修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程序,严把维修资金支付关。
改变济宁目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低,供水、燃气、供电、供热企业分别征收增容费、建设费的收费模式,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行业一费制改革。推广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
同时将与有关执法、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整治,加大查处力度,把好项目建设审查及监管关,依法审批,严格监管,从源头上制止建设小产权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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