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补助89个自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7.9万元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2010年底前要全面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覆盖全部行政村的精神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在摸排的基础上,2010年共兴建139个村级活动场所,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列入省计划的50个村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财政给予补助,未列入计划的89个村建设资金以县区自筹为主。为了缓解89个自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缺口大、压力大的问题,我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我市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对自建村部“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要求,对89个自建村按每村1.1万元的标准给予共计97.9万元的补助,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完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上一篇: 安徽芜湖市暂停办理会计相关业务的通知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