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宏伟区财政局出台机关作风建设“十不准”
自从开展集中整治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以来,宏伟区财政局迅速行动,对本部门集中整治机关作风突出问题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有重点的落实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0年12月13日,整治机关作风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为深入贯彻区委关于集中整治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相关文件精神,为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宏伟区财政局通过开展“十不准”教育查纠活动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如不准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工作时间饮酒等。同时明确了凡违反“十不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处分,并将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不准”涵盖了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十种不良现象,杜绝这些问题的出现,将保障“整治机关作风”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地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十不准”查纠活动与业务工作互为促进的良好态势,收到了较好成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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