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财政厅党组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注协的关怀和指导下,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办56号和省政府45号文件精神,落实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定目标、服务大局抓落实。
年初,协会召开了四届三次理事会,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国办56号、省政府45号文件为主线,以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为动力,精心谋划2010年工作。除了进一步做好协会常规性工作外,主要抓好“三个落实、组织好两个活动、做好一个总结”。即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国办56号和省政府45号文件精神、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好两个活动:即组织好以“加强行业党建,践行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组织好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结。
(二)圆满完成行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认真落实行业党委制定的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加强行业党建作为主线,认真贯彻中组部、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省委组织部和财政厅党组联合转发了中组部和财政部党组文件,同时对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快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步伐。到年底,党员人数从2009年行业党委成立时的105名增加到295名,事务所党支部从12个增加到37个。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广泛动员、深入学习、走访调研等形式促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民主生活会,查找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开展“一建立、三上墙、四结合”活动,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使事务所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科学发展观教育,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凝聚了力量,促进了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双丰收、双发展。得到了财政部、中注协的肯定和好评。
(三)扎实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厅党组秉承指导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及时成立指导小组和行业党委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领导。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财政厅党组书记陈秋生亲自动员部署。提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行业、规范内部治理、服务市场经济、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针对行业实际,提出在事务所党支部深入开展“规范内部治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加强文化建设”的“两规范三加强”主题实践活动。在事务所党员中深入开展“为社会作奉献、为党旗增光彩;争当业务技术能手、争当规范执业标兵、争当诚信建设模范”的“两为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以“五抓、五建、五提升”为抓手,扎实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抓制度建设,建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的持久力。一是建立指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挂钩联系事务所制度,责任到人,加强指导和点评;二是建立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建立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制度,明确目标,细化指标,科学考核;四是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接受各方面监督。
2.抓典型引路,建行业标杆,着力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的创造力。针对事务所党支部成立时间短、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少、经验不足、办法不多的实际,及时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交流会,介绍部分事务所好的做法和经验,现场观摩行业党委、中审亚太云南分所、中瑞岳华云南分所党支部的具体做法,使各事务所党支部对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识清楚、心中有数。
3. 抓党建带群建,建立行业工、青、妇组织,着力提升行业的影响力。在加强行业党建的基础上,主动向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汇报,取得支持,相继成立了行业工会、团委和妇女组织。并组织指导事务所积极筹建基层工会、妇女、共青团组织,建立事务所工会组织55个,工会会员1480名;建立事务所团组织23个,团员220名。
4.抓大所带小所,建和谐行业,着力提升行业的综合实力。行业党委号召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大事务所帮助带领中小事务所共同发展,从党组织建设到人才培养、业务拓展,“大手牵小手”,给中小事务所提供支持和帮助。涌现出中审亚太云南分所、中瑞岳华云南分所、大信云南分所等一批帮助带领中小事务所共同发展的典型。
5.抓行业诚信,建文明行业,着力提升行业的精神动力。行业党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在三年内建成文明行业的奋斗目标,充分调动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注协创建昆明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年内已通过昆明市文明委的验收。
(四)丰富活动载体,凝集发展力量。
一是在庆“七一”的同时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对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5名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6名党建工作积极支持者进行表彰。二是大力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在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财政厅直属机关党委的支持下,举办了有106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行业首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三是开展“三结合、四推进、具备五心活动”。三结合:即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行业监管相结合、与行业需要整改的问题相结合、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纵深发展相结合。四推进:即行业党组织建设系统推进、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重点推进、宣传舆论导向工作科学推进、比学赶帮超热潮全面推进。具备五心:即忠心、爱心、孝心、诚心、信心。把忠心献给党、爱心献给社会、孝心捧给父母、诚心交给本职、信心留给自己。四是在事务所广泛开展“五讲、五比、五带头”活动。即讲诚信,比规范,带头遵章守法;讲学习,比能力,带头勤学好思;讲质量,比业绩,带头开拓创新;讲团结,比和谐,带头沟通协调;讲奉献,比口碑,带头服务群众。五是回报社会抓形象,培养行业奉献精神。在今年云南抗旱救灾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中,行业捐款87万元。此外,组织会员捐款40万元,支持重灾区宜良县匡远镇瑞星小学、寻甸回族自治县羊街镇小学、中学发展教育。六是今年9月,在云南省财经学校举办了行业第三届体育运动会,来自全省38个事务所代表队、973人参加了此次盛会。七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联合厅相关处室共同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采取处室领导率先发言,结合工作和成长过程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厅领导点评的方式,激发了大家参与读书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五)成功举办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
6月24-25日,财政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交流推进会在昆明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市财政厅分管厅领导、协会秘书长、行业党委书记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中组部、财政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总结推广云南注协的经验。6月25日,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军,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人大副主任程映萱,副省长曹建方及财政部有关司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等有关门的领导视察了云南省注协,现场观摩了协会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展,召开了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座谈会。王军副部长指出“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走在全国的前面,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是行业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财政部党组要求的生动体现”。李纪恒副书记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分重要,要把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员带头,全员跟上,营造一个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和发展,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服务。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在新华社有关资料上批示:“云南会计师协会成立行业党委并通过抓行业党建促行业科学发展的实践很好,他们的经验请创先办总结推广。” 中央创先办及省委创先办分别通过《简报》刊载了云南注协行业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秋生在云南注协第43期简报上批示:云南注协党委成立以来抓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后亮点频出,又得到了中央、省委和部里的充分肯定。学习贯彻中央和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认真,值得厅机关学习借鉴。望注协党委再接再厉,积极探索抓党建,开展创先争优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新举措,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贯彻落实国办56号、省政府45号文件精神,促进行业建设和发展
1.国办56号、省政府45号文件提出了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结合事务所实际,在胡芩菩副厅长的带领下,反复协调省发改委、人保、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快发展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真心实意帮助事务所解决实际问题。
2.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省政协重点提案。通过召开面商会,就提案办理情况与有关部门和提案人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共识。一是加大对事务所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在事务所全面落实好西部大开发、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事务所纳税调整项目,支持行业发展。二是由省教育厅牵头组建“云南省高校会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我省会计专业教学质量;积极创造条件,整合教育资源,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会计学院,培养更多优秀会计后备人才。三是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将结合行业实际,重新制定新的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四是按照省政府45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将安排一定数量的行业发展扶持资金,对行业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设立会计学院、鼓励报考注册会计师等方面给予扶持。五是将注册会计师行业急需人才及会计专业教学高级人才引进纳入省政府高科技人才引进规划,面向海内外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3.实施做大做强战略,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专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一体化管理”的思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目前,我省前10强事务所中已有7家与北京、上海等全国前10强事务所进行了联合,进入全国10强行列。同时,一批中小事务所通过整合、重组,事务所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集中度明显提高,全省135家事务所,前20家事务所数量占15%,注册会计师人数占44%,业务收入占近70%。2009年业务收入过千万的有15家事务所,比上年增3家。
4.争取资金,重点扶持。为支持事务所做大做强和走出去,财政厅安排扶持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加入全国10强的7家事务所和进入全国200强的10家事务所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资金补助,专项用于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从2010年起,对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全部科目合格,并在事务所从业的人员,每人奖励1万元;扶持我省高校会计专业教育,对已设立会计学院的,并开设注册会计师方向的高校,给予50万元的资金补助。目前,已有云南大学等5所大学会计学院成立挂牌。
5.扎实做好服务“桥头堡”战略工作。把云南建成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推进我国陆上开放,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的重大战略部署,给云南加快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桥头堡”战略呼唤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迅速发展壮大,并通过进一步整合,加速人才培养和引进,立足云南,依托大所,提升自己,实现行业跨越式发展。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服务“桥头堡”战略的意见》,从行业协会和事务所两个层面提出了加强行业建设,为“桥头堡”战略服务的具体措施。
(七)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责任,强化自律,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根据秘书长与财政厅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秘书长与协会各部门领导签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在制定业务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明确责任转落实。三是除了积极参加厅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外,采取自学与集中讨论的形式组织学习,协会领导和党员都撰写了学习体会。四是加强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督促和帮助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五是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积极带头作用。无论工作学习、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公益事业,还是党风廉政建设,协会领导都能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全体党员能够率先垂范,严格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认真执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及行业“约法三章和六条禁令”等。七是健全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组织新注册人员诚信宣誓,提高诚信意识。八是健全风险提醒制度,对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进行风险提醒,促进新设事务所开好头、起好步。
2009年度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八)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促进协会工作全面发展
1.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和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根据行业发展要求,设立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加强行业财务会计研究、监管和指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事务所会计工作作为行业自律检查重要内容。同时,要求事务所年报必须经过其他事务所审计。四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行业会计管理工作连年受到中注协表彰。
2009年,全省134家事务所实现业务收入5.6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07.4%,提前1年实现行业收入翻番目标。2010年预计实现业务收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
2.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不断加强。一是结合新审计准则的实施,及时修订了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执业质量检查手册和相关工作底稿。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检查监管,今年,协会首次与财政厅监督检查处实施联合检查和监管,抽调40名行业执业质量监察员,组织13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39家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需要给予自律惩戒的,提交协会惩戒委员会作出惩戒决定;对问题特别突出,影响较大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财政厅监督检查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被检查的全部事务所,按照存在问题的多少和程度,由协会制发一份检查整改建议书,切实帮助事务所提高质量和水平。三是为了预防和打击假冒事务所出具鉴证业务报告的违法行为,拟定了《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电子报备防伪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了“鉴证报告电子报备防伪码登记查询系统”的网络建设方案。
3.实施人才培养战略,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有新突破。协会总结在云南财经大学建立“CPA奖学金”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云南大学设立“CPA奖学金”,把人才培养作为着眼长远大事来抓,吸引优秀大学生加入注册会计师行列。今年在老制度下的考试,有219名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突破两百人大关。截止目前,全省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106人,结构得到优化调整,其中考试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比例达到了70%,比2005年增长17个百分点;执业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比例从5:5调整为7:3;年龄结构得到改善,执业注册会计师中60岁以下的达到75.45%。
4.全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圆满结束。一是完成2009年度考试收尾工作;二是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改革顺利进行,今年是注册会计师全面实施“6+1”考试制度,并采用网上报名、款项支付、准考证打印、发布成绩统一流程。专业阶段考试,全省有10748人报考25666科次,综合考试有7人报名;三是成立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加强领导,通过召开工作会、制作工作手册、组织培训等,使各州市考办人员提高了对新制度下考试的认识;四是认真执行新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考风考纪,并采用新设备、新手段预防高科技舞弊行为。
5.树立服务意识,做好会员服务。一是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今年有34家事务所756名注册会计师购买了执业责任保险,28家630名注册会计师续保。二是完成年度会员年检工作,团体会员应检132家,实检131家,通过128家;注册会计师应检2026名,实检1984名,通过1951名。做好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今年有358名非执业会员取得了新证书。三是对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向中注协提供了我省9家参加全国100名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信息;公告了2010年事务所综合考核评价相关指标。四是积极配合厅会计处严格审查注册会计师股东、合伙人、发起人的执业经历和条件,及时制止挂名股东,超龄股东,为12家新设事务所以及变更股东、合伙人57名出具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及转所情况的证明。
6.强化宣传,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在人员变化大,新手多的情况下,努力做好会刊编辑发行工作,全年按时编辑发行6期《云南注册会计师》,编辑了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专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暨行业党委成立文艺汇演专辑、第三届体育运动会专辑各1期。二是做好协会网站的维护保养,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宣传发布行业各类信息242条,今年网站阅读21.9万人次,比上年大幅增加。三是全年编发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及行业党建工作简报38期,协会工作简报13期,会议纪要1期,通报3期,及时宣传各项工作动态。
7.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一是做好协会办公室局部维护工作,配合修护单位做好办公室强电、弱电、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二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协会工作流程图、流程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识别、岗位职责以及相对应的工作运行流程情况表等。三是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结合协会实际,完成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协会)岗位设置工作方案。四是认真总结师行业“十一五”期间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编制完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
(九)行业监管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和丰富
随着事务所新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和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的总体要求,行业监管和事务所经营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和丰富:一是执业机构监管的范围不断扩大,事务所逐步建立了资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税务服务机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等。行业协会不仅要监管会计师事务所,还要加强对这些新设机构的监管,事务所不仅要管好传统业务,还要加强对新业务的拓展和管理,规范经营新设机构。二是执业队伍的范围不断扩大,随着新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需要培养和造就大量其他相关专业的人才队伍。因此,行业协会不仅要监管好注册会计师,还要监管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工程造价师,以及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事务所不仅要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还要加强其他相关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三是业务监管和检查的范围不断扩大,行业协会不仅要监管检查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还要监管检查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新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事务所不仅要注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还要注重相关专业的执业质量,注重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注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四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的范围不断扩大,协会和事务所的会计核算不仅要核算行业传统业务的收支,还要核算好其他相关专业服务收支,还要管理和核算好党费、工会经费等。五是行业建设和发展的范围不断扩大,行业协会不仅要注重事务所传统业务的建设和发展,还要注重其他专业业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事务所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事务所也需要注重其他专业业务的建设和发展,注重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二、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五讲、五比、五带头”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贯彻“五抓、五建、五提升”的工作思路,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继续落实国办56号、省政府45号文件扶持行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创新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文化建设,深化内部改革,在做大做强骨干事务所的同时,做优做专中小事务所,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扎实推进行业党建,善始善终完成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1.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与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2.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继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按照党员标准,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向建党90周年献礼。
3.善始善终组织完成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成绩,力争在“七一”前夕举办行业第二届文艺汇演,同时,实施好13518工程,即表彰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先进事务所、5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80名岗位技术能手。
4.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中注协的要求,为了适应行业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在事务所建立业务工作分类台账。
(二)深化事务所内部改革,加强事务所建设
1.召开四届四次理事会,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中注协五代会精神,报告2010年协会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要点,审议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贯彻中注协《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事务所。已经加入全国10强的云南分所要深化内部治理,按照总所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跟上大所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3.贯彻中注协《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规范中小事务所管理,促进中小事务所规范化发展。同时,落实好“大所带小所”的工作,从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管理,到专业技术指导、规范执业,提高执业水平,加大指导力度。
4.有计划推进事务所转制改革。按照中注协五代会精神,有计划推进我省事务所转制。加入全国10强的7家分所要按照要求,与总所同步完成转制工作;前20强事务所要积极筹备,年底前完成转制工作;其他事务所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转制工作。
(三)认真研究拓展新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1.重点研究拓展税务服务、会计代理审计服务、城市拆迁补偿、公司秘书(管家)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领域。
2.加强与财政、社保、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全省医疗机构、大中专学校改革的相关审计鉴证和年报审计工作。
3.在中注协的支持指导下,与云南财经大学等合作举办服务“桥头堡、走向东南亚”论坛,做好相关征文活动,争取与省国资委、商务厅、瑞丽市改革试验示范区等有关部门签署相关会计综合服务合作协议框架。
(四)贯彻廉政准则,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财政厅的部署,协会主要领导与财政厅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签订协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2.组织好行业党委、注协党支部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指导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
3.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警钟长鸣。
4.切实发挥行业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1.继续做好省注协和各事务所201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以及事务所的年度会计报表审查、汇总、分析工作。
2.召开事务所会计管理工作会,按照事务所年报考核评比制度,对事务所2009年年报考核评比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做好事务所会计人员新会计、税务方面相关知识的培训。
4.加强协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积极贯彻“勤俭办会、精打细算”原则,做好协会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做好党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核算等工作。
(六)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1.继续贯彻实施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好相应的培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做好为广大考生服务工作,做好考试成绩发布、合格证的办理等;协助中注协做好考生考试成绩清理、查询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3.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的精细化工作,包括宣传报导、报名组织、考场设置、试卷保管、运送、保密,培训监考人员、考试现场管理等,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顺利实施。
4.实施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办法,做好注册会计师综合考试合格人员奖励的申报、审查、奖励兑现工作。
(七)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为适应广大中青年注册会计师利用网络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需要,继续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加强管理,扩大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覆盖面。
2.充分利用中注协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发挥省注协远程培训教室优势,进一步组织好远程视频培训。
3.继续办好面授培训:一方面,针对老注册会计师的特点和要求,精心选择培训内容、授课教师,组织好面授。另一方面,继续聘请部分北京、上海的老师举办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好主任会计师和业务骨干。
4.要进一步落实注册会计师到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鼓励政策,鼓励注册会计师到国家会计学院培训。
5.继续加强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主任的中长期培训班。
(八)做好会员服务的各项工作
1.做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服务工作,切实落实相关鼓励政策,扩大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参保面,力争到年底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做好行业公益活动,要继续关注行业援建的两所“CPA春蕾小学”的发展情况,组织好会员分期分批到学校帮扶慰问,继续帮助他们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继续加强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的合作,做好CPA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
4.组织会员到国内外就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情况参观考察学习;组织会员参加在香港举办的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和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亚太会计师联合会。
5.加强与省国资委沟通协调,组织好大企业、大集团年报审计工作,并做好相关管理建议。
6.继续与云南财经大学和有关部门合作,组织好事务所专场人才招聘会,为事务所人才选拔招聘提供平台。
7.组织好国庆相关庆祝活动,根据有关部门和广大会员的要求,举办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迎“中秋庆国庆”酒会。
8.继续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做好事务所服务收费的调整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出台。
(九)强化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
1.发挥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切实为事务所规范执业提供技术支持。
2.做好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包括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做好与相关部门协调检查,避免重复检查。
3.按照协会惩戒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检查结果的处理工作。
4.进一步做好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
5.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制度,做好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
6.与财政厅监督监察处、会计处合作,做好事务所低价竞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十)进一步规范会员日常管理,提高诚信执业的自觉性
1.做好协会会员日常注册登记管理工作,以及事务所发起人(合伙人)资格审核,会员转所、转会等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会员年度执业情况、执业资格检查验证工作。
3.做好事务所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并配合中注协做好全国百强事务所的考核评价工作。
4.组织好执业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使注册会计师树立牢固的诚信意识。
5.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结合会员年检,做好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填报、核查等工作。
(十一)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调查研究工作
1.做好省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11年年报审计跟踪,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并制作相关研究报告、管理建议书等。
2.要继续做好新审计准则、指南实施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特别要关注执行中的问题。
3.做好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拓展的调查研究工作。
4.做好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桥头堡,走向东南亚”的研究工作。
(十二)要继续做好行业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
1.做好行业工作动态、工作简报、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发行工作,加强与相关媒体联系沟通,加大行业宣传力度。
2.加大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做好协会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站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为广大会员提供网络服务。
3.做好协会刊物《云南注册会计师》编辑、印刷、发行工作,为广大会员提供理论研究、问题探讨、经验交流、好人好事宣传。
(十三)加强协会自身精细化管理和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中注协《关于不断改进和加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协会精细化管理,特别是注重协会文件、简报、信息等的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在做好协会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站升级改造的同时,做好事务所审计业务报备和电子防伪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指导等工作。
3.协会各部门要加强与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落实年度工作安排,并做好为各专门委员会的服务工作。
4.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定岗定员、工资改革等工作;加强协会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注重培养年轻人,调动全体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协会自身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发展。
5.贯彻省政府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按照财政厅的要求,落实好协会行政问责工作。
6.加强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完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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