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豆制品行业食品安全整治实行财政奖补
为进一步保障豆制品食品安全,丽水市对城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实行奖补政策。
奖励补助标准为:
一、对在2011年4月底前取得证照并吸纳10家以上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作为其经销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其每吸纳一户加工小作坊另奖励0.2万元;经年度考核确认取证企业符合持续获证条件、规范生产、质量稳定的,再给予奖励3万元,分三年每年1万元发放。
二、对主动关停并退出豆制品行业的加工小作坊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转为有证企业的销售户并不再从事豆制品加工的加工小作坊给予奖励1.2万元,分三年每年0.4万元发放。
三、对在连续三年评为规范化豆制品经销点的基础上,又被评为“十佳”规范化豆制品经营户的经销点,给予每户奖励0.1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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