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出台城镇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记者近日从市劳动保险局获悉,孝感市出台了未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具有孝感城区城镇户籍,且有原始档案或原始资料证明的在市直国有、集体企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职工,包括 “家属工”、“长期临时工”被纳入政策范围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可比照执行;目前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申请参保。凡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可在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30号到原工作单位或市劳动保险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市劳动保险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参保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此次申请参保的时间于2011年6月30号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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