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积极加快推进水利建设
今年,山东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水利加快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
一、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要求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重点防洪城市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其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延长省市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全部用于水利建设。加强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收费的征缴管理,合理调整征收标准和范围,全额用于水利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水利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支持水利骨干工程和防灾工程建设。省财政筹集资金8.23亿元,继续支持南水北调山东段、胶东调水干线工程建设;积极支持省级重点泄洪河道治理、平原水库建设和河道建闸,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步伐;在31个县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支持开展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启动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省财政筹集资金9.55亿元,坚持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规模建设,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继续做好48个重点县续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点县规模,适当提高亩均建设投入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建设任务完成好、三年目标实现好的重点县给予奖励。同时,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粮棉油基地建设、水系生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涉水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四、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与中央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继续支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合理布局供水管网,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2011年,着力解决全省260万农村人口和6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五、积极推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性职能,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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