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财政局重奖财源建设工程先进县市
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财政活力,充分调动县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财源建设工作成果,鞍山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对2009、2010年三县(市)县乡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海城市、台安两县及三县(市)的45乡镇获得奖励资金230万元。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收关之年,三县(市)已培育出一批税源大乡、税源大户。2010年三县(市)完成地区税收收入45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工作指标。
“十一五规划”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目标完成,有利推动了我市财源建设工程工作进一步开展,为“十二五规划” 财源建设工程具体目标的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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