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积极助推廉租房建设
一是加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共安排8.2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是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进一步增加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三是用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或购买廉租住房。
四是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提高租赁补贴标准。今年,已累计投入2400万元,购买100套商品房作为廉租住房。同时,加大投入提高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每平方米补贴标准较调整前提高了2元/月,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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