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江县财政局八项措施严管财政资金
近年来,湖南桃江县财政局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八项措施严管财政资金。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将省财政已预先通知的指标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对县级不可预计的增收财力,按轻重缓急设置待安排项目,尽可能减少年底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是改革项目和资金管理模式。
改革财政项目安排和项目资金的拨付方式。年初预算时,只将安排的项目及资金数额列入主管业务股室待下达项目,年中由项目单位按提出申请,经分管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由财政业务股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当年未实施的项目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通过改革,提高了项目实施质量,有效防范了资金流失。
三是深化政府采购。
对能够纳入政府采购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要求单位年初制订采购预算,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规范单位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面和采购总量,降低采购成本。
四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在先后实行两批22个单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对全县县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流程。
五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年中、年底开展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价,特别加强对教育、农业、社保等民生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并作为来年编制全县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印发《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所内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乡镇财政所要明确监管职责,强化配套措施,实行不相离岗位分离,即按照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权与责任,严格按照《乡财县管乡用审批流程图》操作。
七是创新内部监督机制。
规范预算追加程序。严格控制预算外追加,确因特殊工作或因上级不可预计的转移支付需追加的,必须按照指标追加程序,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追加。强化专项资金的内部监督。实行机关专项资金拨付信息内部联网,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监机构共同监督股室专项资金进出情况。局财监机构每季度对专项资金的银行专户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定时监控专项资金拨款情况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制。
明确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乡镇财政所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镇财政所建立失职问责和过错追究制度,对管理不严,导致风险隐患未能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财政所长给予黄牌警告;对姑息迁就不良履职行为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财政所长实行就地免职;对知错不改或者知情不报,甚至蓄意隐瞒违纪违法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财政所长,要依法追究渎职责任。
上一篇: 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成立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