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出台政策扶持三产发展
一是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第三产业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二是对符合返还税收要求的企业,按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20%-3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是对符合贴息补助的文化项目和特色项目,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贴息补助,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四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第三产业生产性服务项目建设,实行与工业园区项目同等供地方式和用地价格。
五是对获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省级以上旅游品牌、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等荣誉称号的,给予8-30万元奖励。
六是对获得省级、市级“示范小区”的,分别给予3-5元奖励;对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上一篇: 浙江诸暨市农业“两区”建设总投资超3亿元
下一篇: 福建福州市财政助力海交会实现双赢目标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