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丰顺县涉农资金实行“六到户,六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克扣、套取、私分涉农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县各项涉农资金别是对农户发放的补贴或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六到户,六不准”。
该县要求,对各项涉农资金,要做到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发放)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农民隐瞒各项涉农资金的数额,不准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挪用、挤占、克扣、套取或私分各项涉农资金,不准以此为借口向农民(或村)收取经费或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故意拖延有关资金的发放。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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