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市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安徽宁国市于近期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以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合理水平起步;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覆盖范围是凡同时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前期认真调研,精心测算,下一步将通过积极对上争取资金,调整安排本级预算等方法筹措资金,确保将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组织好、实施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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