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扩大保障制度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日前,安徽马鞍山市出台《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自7月起,马鞍山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5万元和15万元分别提高到6.5万元和2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在校学生(含18岁以下非在校居民)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他居民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马鞍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达到26.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平均达到15万(含连续参保每年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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