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财政重点课题研究方式
近年来,湖南财政厅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对财政重点课题研究方式进行积极有益探索。除集中科研所所内科研骨干开展相关财政科研课题外,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借助省内外专家学者的外智,牵头组织了财政重点招标课题,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为湖南财政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2011年度财政科研5个重点调研招标课题是综合考虑当前财政经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程序,经厅领导慎重研究、精心选择确定的。课题内容涉及财源建设、新型城镇化、村级公益事业、土地治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等五个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今年财政重点调研课题的质量,力争打造精品,科研所将按照厅领导提出的“突出特色,力求创新,打造亮点,保质按时”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全程参与,深入调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突出课题招标的特色,针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准突破点,通过深入分析、深刻剖析,创造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按时完成课题任务。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密切联系基层实际。课题既要在理论研究上把握准确,又要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实际,全面准确地掌握湖南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更要借鉴国内外、省内外经验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2、与业务工作相对接。各课题组要与厅里相关处室、单位紧密对接,及时沟通,由相关处室、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经办人与课题组衔接,派员参与课题省内调研,并做好省内外联络衔接工作,以确保课题研究的时间、人员和质量,9月底前完成调研。科研所对每个中标课题确定一名联系人全程跟踪负责课题进度和质量。
3、突出成果的运用转化。课题研究应讲究质量,争取在成果运用上有所突破。研究过程中要不断思考掌握情况是否全面,剖析是否深入,对策是否可行;课题成果要出精品、有亮点,课题对策建议要力争成为高层决策重要的参考依据。
4、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要求中标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于2011年9月15日前向厅科研所提交内容翔实的课题研究提纲, 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和结项申请材料。结题时,除提交课题报告外,还应报送调研报告,要求内容丰富翔实、数据客观准确、立意独特新颖、措施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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