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县六项措施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自2009年纳入怀远县“民生工程”以来,该县高度重视,采取六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针对农业保险特点和群众需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着力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和风险防范意识,使农业保险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形成联动工作格局。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为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县农委设立理赔办,乡(镇)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站,村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点,乡、村均设立农业保险协保员,层层签订委托协议,协保员实行持证上岗。另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组。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县乡部门关系。
县农险办负责引导、支持、推动全县试点工作开展;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具体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办理,负责向县农险办及上级保险经办机构汇报试点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负责掌握查勘定损第一手资料,拟初步理赔方案;县理赔办负责研究拟定理赔方案、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乡镇理赔工作,负责鉴定重大保险责任,对有异议保险事故重新查勘认定等;乡镇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辖区内农业保险各项任务的落实;村协保员依照承保、理赔规定,协助履行工作职责。
四是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业务管理衔接。
认真做好投保登记工作,全面落实“见费出单”规定,公示农户承保信息;抓好查勘定损,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留存照片资料,核定受损数量,制作查勘记录,并与保户沟通、确认;将理赔情况及时张榜公示,对确认无异议的通过“一卡通”将理赔款发放到户。
五是强化技术指导,提高日常业务水平。
农险办组织国元保险公司及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会,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农业保险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努力实现承保、理赔业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是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由县农业(畜牧)、民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在负责做好参保种植业及养殖业灾害疾病鉴定、查勘定损的同时,积极为农民提供相关技术指导、防疫检疫服务;气象、水利、统计部门,在协助做好灾害界定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提供试点品种的相关数据和水文预报及天气形势等专业分析,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及时予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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