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制定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在物价上涨时期不受较大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1号)精神,甘肃省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统计局五部门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原则,建立了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目的是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在建立联动机制的同时,按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保准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的。
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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