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市财政三举措助推设施农业发展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集中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二是支持人才引进。对设施农业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的,市财政按2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并由政府无偿提供一个月的技术培训,市财政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费补助。
三是促进平台建设。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设施农业平台建设,以大型种植企业为主体,引导企业或组织向农民流转土地,提高设施农业集中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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