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朝阳市就学救助款发放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确保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考生顺利入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升入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13号)文件精神,朝阳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协同市教育局、民政局,于8月25日至9月5日对2011年考入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三本”)的本、专科城乡低保家庭考生进行就学救助款集中发放。本次发放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集中人力、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共计资助839名贫困学子,发放助学金281万元,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考生的初期入学困难问题,使他们深刻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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