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大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
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项目,是安徽省政府2010年确定的33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该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在安徽省1308个乡镇创建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为抓好此项民生工程,安徽省财政加强资金保障、落实责任目标,2011年安排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专项资金910万元,用于第二批455个乡镇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截至10月初,该项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对每个活动室统一配送了音像资料、体育活动器材、图书、期刊等,今年确定的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管理、制定规章。
为规范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安徽省财政厅会同该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妇联、省文化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有关办法和通知,明确建设原则、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项目管理、保障措施、考核评分标准等,确定建设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功能、统一制度、统一考评,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管理。2011年,为真正实现该项民生工程效益,省财政厅、省妇联与省文化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有关意见,进一步细化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各项举措。
二是公开采购、实地检查。
2011年6月以来,安徽省财政厅先后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所需书柜、体育活动器材、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制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先后与4家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要求各中标单位于8月底前将物品全部配送到455个活动室,并到各中标单位实地检查,仔细查看采购物品的规格、质量。目前,各活动室所需物品已全部配送到位,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督查,查找问题。
安徽省财政厅为推进项目建设有效运行,积极参与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情况督查考核工作,实地到抽样考核的16个市、30多个县区的50多个留守儿童活动室进行现场考察。通过听汇报、看档案、座谈会、访问管理人员和留守儿童等形式,对各活动室选址、环境布置、图书、器材管理使用和活动室覆盖范围、发挥情况,以及工作方式创新等进行详细了解,并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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