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常平镇扶企引商 促发展谋转型
去年以来,常平镇以打造东莞东部中心为目标,坚持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扶企引商,多策并举,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抓落实见成效。
1、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常平镇“1+8”产业扶持政策。安排50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创建名牌实施奖励,支持鼓励服务业、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减免外资企业收费。此外,为了对各项子政策的实施作更严谨细致的论证,我分局组织经科信局、外经局、招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了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监督、评价等方面作清晰明确的规定,有效地将资金集中投入到最关键、最急需、辐射或带动效应最大的领域,促使尽早发挥最大政策效应。
二是研究落实措施帮扶中小企业发展。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经营困窘的问题,我分局联同经科信局、外经贸局对目前中小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谋划以清费退税、税收减免、资金扶持、搭建融资平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放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门槛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同时,从政策上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向前发展。
2、保障招商亲商稳商工作有序开展
设立招商引资专项,举办东莞常平招商推介会(香港站)及参加各类会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此外,还成立外商投资协会及民营工业协会,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促进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企业与政府部门联手,稳定好、服务好外资企业,引导好、扶持好民营企业,做到招商、亲商、稳商“一条龙”。
3、鼓励引导农村增强发展能力
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关键在农村,而发展农村经济,关键在造血。过去的一年,我们除对农村转移支付农保地生态补偿、公共管理补助,镇本级对扶贫村实施补助及返还收入外,我们还拟定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优质项目、引进高税收企业给予税收返还的奖励政策,以激发农村集体有效需求,调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性。此外,我们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东莞市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常平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平镇农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将农村干部报酬与其任期经济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农村干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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