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发展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取得成效
近年来,青岛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新模式,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农对接”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2009年以来,根据国家“农超对接”建设项目安排,青岛市试点超市注重完善功能,提高农产品集中配送能力,新增配送面积3.5万平米,生鲜食品配送能力大幅提高,其中,利群集团配送中心配送能力辐射整个山东半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通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系列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引导各大超市与农业合作社、生产基地进行对接,通过对接,青岛市超市生鲜农产品集中配送总额近10亿元,降低流通费用10%,拉低同类农产品价格8%以上,企业新增年销售额15%以上,带动对接农户增收1000多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农社对接”工作。自2008年开始,每年冬季,利用双休日时间,在市区选择“偏、散、远”等买菜不方便的居民社区,开展地产放心菜“新鲜直达进社区”专题促销活动。活动以农村专业合作社、蔬菜流通配送企业为主,同时鼓励具备运输和营销条件的蔬菜生产经营企业、经纪人和菜农参与。主要销售土豆、圆葱、白菜、大头菜、萝卜等地产优质蔬菜品种,销售价格低于当日农贸市场同品种零售均价。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60余家农业合作社、蔬菜配送企业到市区78个社区开展活动,累计销售蔬菜2000余吨,并因减少了流通环节,拉低了销售价格,节省居民消费支出近60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农校对接”工作。2003年以来,青岛市创新实施了以推行“阳光采购”、规范进货渠道为重点的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全市共有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19所驻青高校和青岛二中、五十八中等23所中学参与实施了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占驻青高校总数的82%,保障了19万大学生的就餐安全。目前,42家农业合作社与学校对接,累计实现采购合同意向12亿元,每年有近55万集团消费者从中受益,有效降低了集团消费采购成本。
四是探索实施农产品“农农对接”工作。自2009年开始,鼓励农贸市场与蔬菜生产基地和农业合作社进行对接合作,在市场设立销售专区,大连路农贸市场设立了“郝家营”销售专区、珠海路市场设立了“都市乡村”品牌地产菜销售专区、欢乐大家庭市场设立了“公信牌”地产菜专营区,近年来,先后有26家蔬菜生产合作社,在市区12家农贸市场设立销售专区,通过地产蔬菜直供农贸市场,有效减少流通环节,减低运营成本,增加上市数量,销售价格降低了约8%。
下一篇: 四川遂宁成都等8市实现就业服务“同城化”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